建筑业增值税异地预缴如何账务处理?如何做会计分录?

建筑业增值税异地预缴如何账务处理?如何做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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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之后,在一定条件下,建筑业需要预缴增值税。那么关于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你了解多少呢?涉及到哪些政策规定呢?下面就跟着叮叮鸟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建筑业异地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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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在一定条件下,建筑业需要提前缴纳增值税。你对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了解多少?涉及哪些政策法规?让我们和小叮当·伯德·边肖一起看看吧。



建筑业增值税异地预缴如何账务处理?如何做会计分录?


一是一般纳税人跨市(地)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然后,将取得的价款总额扣除分付款和额外费用后的余额使用,在建设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按照2%的预征率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可以从2016年22号会计文件的相关规定中获得,在上述情况下应设置应交税费-增值税预缴科目。会计处理如下:


异地支付:


借:应付税款-预付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


申报时:


借:应付税-未付增值税。


贷方:应付税款-预付增值税。


第二,对于跨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在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况下,销售金额为“取得的总价和额外费用扣除分项付款后的余额”。在建筑劳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按3%的税率计算税额,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根据2016年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如上所述,在硬顶设置了应纳税主体——简易计税。会计处理如下:


异地支付:


借:应付税款-简单的税务计算。


贷款:银行存款。


注:申报纳税时,填写附表(四)《扣税表》预扣增值税。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劳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销售金额为"总价和价外费用扣除已支付的分付款后的余额"。应纳税额按3%的税率计算。纳税人在建筑劳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应当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根据2016年22号会计文件的规定,上述情况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其会计处理如下:


异地支付: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


注:申报纳税时,请核对申报表“本期预缴税额”的21行填写完整,并扣除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