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深圳市注册外商投资企业流程)

2023-06-05 16:57:26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以及注册外商投资企业流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经过的流程包括: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经发局办理批准证书、工商局办理 营业执照 、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局刻制印章、国地税局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外汇管理局外汇登记等步骤。  以上步骤是任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都需要经过的程序,但由于设立企业 经营范围 的不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获得批准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时,可能会有不同的前置审批程序。  1、在向经发局申请办理批准证书前,对于某些从事特殊行业的企业,需要获得其他部门的前置审批,例如:经营图书、期刊及音乐制品批发零售需要取得省级新闻出版部门的批准;从事演出场所经营,需要先获得省文化厅、国家文化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生产型企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获得环保局的批复意见;  2、在向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根据从事业务性质的不同,会需要不同的材料,例如: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进出口商品目录、商业企业信息备案表等。   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在各部门所需要的材料   (一)预先核准所需提交的材料 ,预先核准是在工商局外资窗口办理,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书(投资方 法人代表 签字);  2、投资方注册证明文件(须有公证、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及翻译)  (二)、办理批准证书所需提交的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是在经发局(或者商务局)办理,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 公司设立 申请报告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3、 环保预审意见(生产型企业需要)  4、 进出口商品目录(贸易型企业需要)  5、 商业企业信息备案表(贸易型企业需要)  6、 公司章程  7、 注册证明文件及公证、认证文件复印件  8、 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9、 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任命文件及 身份证 明复印件  有些生产型的企业需要生产厂房,可能会涉及建设、规划及环保部门,在这些部门批准后才能去经发局办理批准证书,而且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的不同,不同企业在申请批准证书时所需要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  在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 中,要按照相关的流程,根据企业或公司的具体情况履行,充分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然后外商进行投资。同时,在履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时,要仔细核对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等,直至获得相应的营业执照才能进行正式的营业。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流程

外商投资 合伙企业 设立流程: 1、先写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按以下规定去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办理提交申请。 2、审核兼审批政务服务大厅工商业务受理岗对申报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即当场办结。 3、颁证与送达审核通过的,即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 备注:特殊环节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2家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 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 应当按照 合伙协议 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 合伙人 承担 违约责任 。

怎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按下列流程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首先需要申报项目立项,接着提交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向外经贸审批机关申请审批,取得批准证书。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手续。4、办理用地手续。5、办理外汇登记手续。6、到银行开户。7、进行税务登记。8、进行海关备案手续。9.办理统计,财政管理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设立流程是什么?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 公司设立 流程    (一) 名称核定 : 1、 注册公司的全体股东或 股份有限公司 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 公司名称 预先核准申请书; 2、 公司的 营业执照 复印件; 3、 分公司 负责人照片两张; 4、 联系电话; 5、 公司委托 代理 人的证明( 授权委托书 )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 身份证 复印件; 6、 主要 经营范围 ;   (二)工商登记注册 : 1、 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 公司章程 及 设立分公司 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 6、 场地使用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 、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7、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三)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   (四)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   二、分公司与 子公司 有哪些区别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 管辖 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一、法律地位 1、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 民事诉讼法 》、《民诉意见》,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 诉讼 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二、责任承担 1、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 债权人 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 2、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 债务 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特别注意:这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为连带关系,应当是同一个人格,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三、设立方式 1、子公司由一个股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 公司法 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 2、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四、对母公司/总公司的投资限制 1、子公司公司向其他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注意:《 商业银行法 》第19条第二款,商业银行拨付其子公司运营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2、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五、税收 子公司对税务系统是独立的,分公司对税务系统是附加在母公司的。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企业,其对外关系是完全独立的,在经营活动过程中 债权债务 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其投资人可能是多个法人或个人,投资人是子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企业,其法人是总公司,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债权债务不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总公司是唯一的投资人。在税收方面,子公司和分公司是没有区别的,税收的确定是以企业的经营规模和性质有关,与其组织形式无关。当然,企业无力承担缴纳税收义务时,税务机关在 强制执行 时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可能在追缴权方面会一些不同。  笔者认为,外商投资企业争先进入中国市场的现象是值得高兴的,一方面更加促进了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对提升我国的产业技术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上所述, 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设立流程 大致分为这样四个步骤,与此同时分清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与联系也是十分重要的。相信了解清楚 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设立流程 之后大家也会对这样一种现象有了一种更加全面、专业的认识。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流程及办理程序包括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程序是,先申请核准企业的名称;然后由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提交相应的材料;再由公司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二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