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财务人员都知道,我国一些出口贸易业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新购进一批出口货物,出口货物不退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接下来,让我们通过小叮当鸟边肖了解一下。
企业购进不退税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
退税免税:
1、根据计算当期不得免税和抵扣的税额,可以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根据计算出的当期退税金额,可以进行以下分录:
借方: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免于退款:
根据计算出的当期税额,可以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从国内产品应纳税额中扣除)。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根据计算出的当期退税金额,可以进行以下分录:
借方: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企业如何会计处理?
1.出口企业(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缴纳的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增值税,计入进项税额。
2.在已缴纳税款一栏,计算出口企业当月缴纳的增值税。
3.减免税栏可以反映企业减免税(按规定)的金额。
4.“国内产品应纳税额出口扣除”一栏可以反映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从国内产品应纳税额中扣除。(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
5.在转出未缴纳增值税一栏,勾选出口企业每月应缴纳的未缴纳增值税(月末转出)。
6.在销项税额栏中,已征收的增值税(出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以蓝色登记,红字登记待核销的销项税额(货物退回销售时)。
7.根据相关税法,对于不予退税的部分,在出口成本增加的同时,将进项税转出。
8.转出的增值税多缴部分,应核算出口企业转出的增值税多缴部分(月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