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名称」公司注册的其他登记的免责效力

2024-05-17 12:01:43

除设立登记外,其他登记是指公司的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撤销注册的目的是在立法上取消注册公司的主体资格。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的目的是为了宣传注册公司事务的变更情况。从某种登记中登记也具有确认某种权利的效力。企业名称的变更,如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使新的法定代表人获得有权利的法定代表人人数;公司的变更登记使公司获得新名称的专有权等。但是,一方面,通过变更登记获得的这些基本权利并不是全新的基本权利,而只是原有基本权利的变更和延续。另一方面,与设立登记相比,权利确认并不是其主要目标和特征。综合注销登记和变更登记常见的类似效果除一般效果外,主要是免除效果。

注销登记的免责效力是,公司一旦被注销,将同时丧失其法人资格和立法主体资格。注销登记后,如仍有人以公司名义行事,其原因由要件自身承担,原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自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司注销记录是公司与股东对抗可能导致法律责任的正当理由和有效证明。注销登记的免责效力,虽然各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应该是注销登记自然计算的结果。

豁免效力可分为公司的豁免效力和股东或代表的豁免效力两个方面。就公司而言,一旦变更登记事项,第三方与原登记事项的公司买卖是可耻的。就股东或法定代表人而言,一旦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登记发生变更,无论是公司的豁免,还是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豁免,原股东或法定代表人都不对公司未来的行为负责。

公平、对抗等普遍有效性的明确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