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合理避税」个税免征额4年未调该提高了 难摆脱工薪税形象

2024-05-17 13:19:45

如果人们喝水,他们就会知道什么时候是温暖的,什么时候是寒冷的。2011年实施3500元免税后,许多人呼吁进一步增加免税。免税额度已执行4年以上。是否应该增加?

这种讨论是由一年一度的省级CPPCC选举产生的常委提出来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抱怨。所以像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董明珠这种在服务行业属于合理避税的实业家,抱怨严重,容易引起网友共鸣。她说:“我交了500万的净利润,拿回来了。200多万。”

这是董明珠在广州市税务局举办的研讨会上的发言,不是八卦。董明珠的其他身份更值得关注。她的中小企业是珠海第一富裕家庭:2014年格力电器在珠海共缴纳税款81.28亿元(服务业固定金额、合理避税租金)。所以她的演讲更值得关注。她还提到了一个现象:“有些国企经理花在租房上的钱,就能拿到中小企业。”

一个人完全没有税,要加强国企职务消费者的税收征管。本来一些民营企业的高收入管理者就有这样的避税方式,通过交税来摆脱“工资税”的具体形象应该不难。

据财政部统计,2008年下半年税收2136.73亿元,其中工资性个人所得税1308.05亿元;2012年税收收入5820亿元,工资性个人所得税3577亿元;2013年个人所得税6531亿元,工资性个人所得税4092亿元。比例在60%左右。对此,原司法部金融自然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康佳已经指出:“中国的税率集中在中等收入和中低收入阶层,富裕阶层的税率与外国相比过于沉重。”

税收是二次再分配,主要起到调节两极分化,帮助穷人的作用。如果减为“工资税”,可能与这个思路背道而驰。20年前,免税金额大约是上个月工资的13.3倍。虽然今天免税的价值增加了,但与现在相比,这个比较系数降低了,这意味着覆盖的群体更加普遍。所以董明珠呼吁中产阶级平均收入10万,不想交税,让大家都去消费,刺激市场需求。新华社更直白:收税不能“见鹅就拔”。

税收问题有两个方面。第一,豁免额可以增加吗,增加多少?第二是如何征收,比如由一个人或一个家庭征收,然后由什么征收

签字?

我国个税是合法和非法征收的,个税法已经颁布了三次。免征额从1980年的800元分别改为2005年、2007年和2011年的1600元,服务业合理避税0000元和3500元。2011年个税只改了一次。从数字上看,免征额上调幅度有增大趋势。但是,如果从整个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微观上要更进一步,宏观上要考虑周边地区和家庭收入的特点。

但是,将豁免的隐含价值写入立法,并不是为了保护纳税人的个人利益,而是为了征收更多的税。因为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居民收入越来越多,不断的免税意味着财政支出不仅在增加,而且在迅速增加。多付出固然光荣,但也要考虑中产阶级的承受能力和贫困的整体素质。最起码1980年和2011年800元的国民生产总值3500元几乎不在一个水平。

许多研究人员已经指出,应该与社会工资合作提高更适当的免税,以保持一定程度的流动性;否则,经济发展将会增加,税收反而会增加,这不会损害无私奉献和可持续经济发展的质量。还应该指出,大多数不同工资收入的国民生产总值是相同的。北方、广州、深圳城市月收入1万,三四线城市月收入1万。从理论上讲,全省免税额度的整合没有考虑到周边地区的差异,但还是有点泛。忽视收入的家庭特征,更容易造成中产阶级税率过高。如果一个人付出同样的收入,家庭地位和被赡养人总数是不一样的,家庭整体收入也是有很大差别的。以家庭为单位审批个税是符合原则的。今后要对家庭人均收入进行评估,确保税负公平。

居民收入增长快四年了,应该进一步提高免税。如果难以简化制定征收计划,综合考虑食品价格、村民贫困水平提高、周边地区和家庭差异等环境因素,单独设定比例,静态硬性改变免税额度,那么也有望像目前服务业合理避税一样,被一刀切地首先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