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避税」两部门在全国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2024-05-21 07:26:28

5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清理已关闭多年但未运行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全省已关闭多年的企业进行清理。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了一批企业,出台了一批法规,撤销了一批企业,引导企业廉洁奉公,洗刷了消费市场的自然环境。

《通知》强调,这次清理工作,简直就是今年最后两家没有依法报送报表,没有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清理方式包括催补报、报税、变更企业登记事项、吊销营业执照等。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和消费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要认真清理今年未上报的最后两家企业,摸清进度,通过发布通知新闻稿、前往注册地或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等方式,逐一检查情况,并依法开展清理工作。工商部门将近两年未上报的企业数据发送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将近两年不上报

企业数据发送到工商部门。

《通知》要求,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要根据核查情况,由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处理。一是督促可以通过户口或营业场所联系的企业尽快履行法定职责。二是清理简单存在的清算案件或破产程序,可以从清理范围中去除。三、对于多年未开展经营娱乐活动,经现场检查难以在其户口所在地或经营场所联系,且最近两年未收到文件的公司,由工商部门依据《劳动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三证一照一码”改革前设立金融避税的企业,金融避税机构可根据《税收征收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请求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依法,大力稳妥推进清理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对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及时发布新闻稿,警示相关违法行为的原因。对于多年未开展经营娱乐活动的企业,吊销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要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违法行为刑事案件审理和竞争规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确实,在各方面,除了近两年未提交报告、在户口或营业场所难以联系、近两年未用文件证明等适当的确认外,其他确认如未更换新版《企业避税营业执照》、未向工商特派员立案、未按时缴纳医疗保险等, 和台湾的具体情况,也可以收取六个月内金融机构账户中基本没有流动资金记录的资金。 对于多年未开展经营娱乐活动的企业,如果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可能需要在企业信用数据公示系统上公布并交付相关法律文件,并在工商部门的搜索引擎上公示。通过企业信用数据公示系统新闻稿的,相关法律文件应当与系统公告栏和企业个人财产同时公布新闻稿。

《通知》认为,太多企业被关闭多年,挤占了社会自然资源,增加了行政事务的生产成本,导致企业统计数据失真,不利于中央掌握大多数具体的经济发展条件,对中央主观科学决策产生负面影响。各地要深刻领会搞好清理的最重要意义,明确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要注意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清理工作公平合法地进行。要建立有效的政治宣传功能,通过各种方法增加对全社会的政治宣传范围,争取社会各界的更好理解和支持,引导企业负责,加强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