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企业」十月起,新企业工商注册须同步社保登记

2024-05-02 08:37:17

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文要求,从去年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和贫困农民专业知识会员(以下简称“企业”)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制度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实时完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各地要在第一时间建立适合“五证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工作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登记公共服务。新设立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应当实时完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实行社会保险登记“五证合一”制度前企业要求的银行账号等基准项目,由企业在改革后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提供。

据悉,企业办理“五证合一”登记后,办理社会保险的政府机构将尽快收到工商部门交换的统计数据,生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簿,并按时备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强调,在简化企业医疗保险登记证办理程序、取消医疗保险登记证不定期审核和换发的明确规定后,经办医疗保险的政府机构今年应继续审批缴费序号。在不定期核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情况下,参加社会保险的总人数、缴费工资总额、缴费金额、避税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必须由企业申报的,应当单独向工商部门申报,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政府机构在收到工商部门共享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资料后,应提醒并督促已办理“五证合一”证照的企业在劳务造成后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政府机构为劳动者办理保险登记手续。对仍未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的证件,经办政府机构应要求相关机构非法要求申请人履行工伤保险缴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