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财税」财政部发布201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2024-04-29 14:52:34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三中全会“全面履行职能”、“法定职能必须”的信念,按照《中央政府数据公开发布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随机抽样规定中推进现场控制的通知》的要求,2015年9月,财政部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32号、第33号和第34号。其中,32号公告和34号公告分别对财政部组织的中小企业、银行和股票限额会计经纪公司的检查负责人进行了逐户公告,33号公告对大多数财政部门检查机构和非股票限额会计经纪公司的检查和处理情况进行了逐省公告。

本次检查基于“中华民国政府采购”和“中华民国”

法》委托财政部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检查的重点是湖北依法治税和依法理财的重点项目。湖北税务重点推进资产消费市场和注册会计师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对国际金融、通信、医疗设备、交通运输、会计经纪公司等重点项目企业进行联合联动检查。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财税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执行情况

法规的地位,行政机关八项明确规定的落实,根本决策者的部署,坦诚的财经纪律是检查的重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检查表明,大多数单位执行国家财税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不力,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程度大幅提高,外部控制和可能性防范力度加大;注册会计师公司律师资格整体质量大幅提高,湖北财税系统的激励和阻遏功能相对完善,审计和鉴定作用较差。但检查也发现,一些单位仍然存在财税规章制度执行不力、会计核算不规范、人事管理脆弱、外部控制不完善甚至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在集中案例、专家论证、征求相关机构意见和建议、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违法违规处罚决定,责令被检查单位变更会计科目。缴纳相关税款,上缴财政资金,并承担罚款和撤销

并移交相关机构办理等。,并坦白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财政部坚持服务监管的价值,督促被检查单位进一步完善外部控制,通过上报、通报、下发管理建议书等方式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财政部作为我国会计管理部门和注册会计师企业,将履行立法赋予的会计控制职能,坚持违法和综合控制,大力创新现场控制方式,大力开展随机抽查,探索建立道德信息和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和中央政府会计监督“圣父”监督体系, 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公平的自然环境中促进市场主体的完整性和互补性,确保基本决策者顺利部署政府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