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税务局】解析注销税务登记后库存商品是否视同

2021-12-24 12:06:25


【深圳市税务局】解析注销税务登记后库存商品是否视同
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会计处理

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联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资源或义务的转移。上市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或转让债权(含出售债权,下同),实际交易价格低于或等于出售资产或转让债权账面价值的,仍按企业相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处理;实际成交价格超过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除市场上较为客观、清晰、公允的价格外,罗湖区会计报税代理机构应对正常商品销售(含提供服务)和异常商品销售及其他销售(除商品销售外的其他资产)进行处理。然后,我们再来看看洪湖企业服务介绍“【罗湖会计报税代理】讨论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的会计处理”。让我们来看看。如果不了解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我们一起来看看边肖吧!

一、正常商品销售的会计处理。如果当期对非关联方的销售占商品销售总额的比例较大(通常为20%以上),应以对非关联方销售的加权平均价格作为对关联方销售的计量基础,确认为收入;罗湖会计纳税申报的实际交易代理价格超过确认收入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二是异常商品销售和其他销售。

(1)商品销售异常。上市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时,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交易价格公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的账面价值确认为收入,实际交易价格超过销售商品账面价值的部分应当计入资本公积。

(2)应收债权的转让。上市公司将应收债权转让给关联方时,实际交易价格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关联方承担费用的会计处理

如果一方关联方为另一方承担费用(如母公司为其子公司承担广告费等。),如果这些费用是承办人2020年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应在承办人成本中体现。承办人收到的款项计入资本公积(关联方交易差价);承办人直接向其他单位支付费用的,承办人应当将承办人实际支付的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关联方交易差价)。承办人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承担关联方费用)。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以支付资金使用费的形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前提下,应于取得资金使用费时,冲减当期财务费用;如果取得的资金使用费超过按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应将相当于按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部分,冲减当期财务费用,超过按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