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理避税」《税收征管法》修订案或最迟年内上会审议

2024-04-30 00:32:52

十二五最后一年,各项改革冲进深水区,个人数据本地个人合理避税网的管理开始迈上新台阶。

2015年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制定了由配额局和司法部起草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条例〉的议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摘录。根据该法案,需要建立包括第三方在内的综合纳税人识别号,同时金融机构和其他银行应向金融个人合理避税部门提交账户、投资收益、贷款和境外投资资金等信息。

它不仅有唯一的识别号,还需要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供数据。咨询稿首次规定了各部门在信息共享方面的职责,成为推广一个人涉税信息局域网最重要的动力系统之一。

参与咨询稿的部分研究人员认为,与税务机关共享个人数据是为了对公共服务征税,实现短期内信息化税务管理的目标。多年来,通过这些信息建立的大型文件平台,将有助于中央政府为未来支出、转移支付等项目安排准确的预算,减少虚报、瞒报的情况。最后,信息完善后,将为中国企业提供综合与分类税收相结合的服务。

新技术条件成熟

“到目前为止,个人资料已经在金融机构、中国海关、金融等部门进行了登记。然而,立法并不要求各部门之间共享信息。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他们花费精力和资金建立的信息技术是不合理的。个人避税只能交给税务机关,但一旦成为立法,信息共享就成了延续性。”一名接近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

在公众看来,各部门之间存在隐瞒协议。如果信息共享是可能的,那么这种法律责任如何承担,目前的立法没有明确规定,这是以后能否共享的关键。

这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还指出,中央有关部门和政府机构应向财政、税务机关提供与税收有关的信息,如市场上的消费者资格、人数、专业知识、收入、个人财产、支出等。个人合理避税的具体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另行制定。

“完善明确的章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另行规定,先实施后完善。这是现阶段改革的一个基本思路。”北京大学法学院财税法研究所副所长石全文说。

来自中国商报(网站、博客)的记者了解到,国务院法制办到目前为止发布的版本与此次之前的税收总起草的细节基本一致,该出版物对公众的主要含义有两个。首先,征求公众意见。第二,法制办会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委的意见,并进行实地调查,稍后公布。按照这个节奏,至少需要半年的时间,法案才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层面进行讨论。

根据全文预测,个人合理避税将在年初的CPPCC会议上考虑。"如果进展迅速,该法案将于6月初提交CPPCC审议。经过实地考察、结论、公告等程序,估计一个月内会有商议,但通过的风险较大。一个月内通过的风险高,主要是基于各方个人利益的博弈。税务机关收集纳税人涉税信息非常困难,主要是第三方合作严重不足。"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学院税务研究所副所长北京晚报认为,从信息技术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

新方法不再有问题了。

以个人住房信息局域网为例,统计显示,2013年初,全省房地产消费市场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局域网重点项目监测城市已经超过60个。3月1日,《资产登记组织法》每月生效。具体包括资产登记的简单申请、实施部门和登记程序、信息共享和责任。

在此基础上,建立个人涉税信息管理系统,需要工商、公安、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金融机构、医疗保险、审计、海关等部门的配合。

财税界人士认为,税收征管法虽然在1993年1月1日实施,但已经修订了两次,但没有增加“建立涉税信息系统”的细节。但这份咨询稿明确了信息共享,确立了信息技术的管理模式,意味着会和法律保持同样的方式,法律一旦通过,各部门的配合程度也会提高。

为税制改革铺平道路

“各部门之间合作的改善也是为中国企业进行所得税改革,特别是个税改革,

改革需要的一个人的涉税信息,可以事后在税务机关统计,便于建立公共个人数据档案。”北京晚报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在信息系统改革和完善税制结构中,要提高所得税的比重,到2020年基本完成税制改革。最重要的细节是逐步建立全面性和分类性的结合

制度,加快房地产税法,积极推进改革。

然而,在具体的税收征管体系中,第三方纳税人数量多、分布分散,具有很大的征管可玩性,这已成为税制改革中的一个技术问题。

基于这种情况,《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纳税人在签订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资产以及兼营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同时,还建议要求金融机构等银行和经济发展、娱乐活动中大额交易的支付人调查并报告收款人的纳税人识别号。

此举对于今后房产税和个税的改革是发人深省的,加强了对第三方纳税人的税收征管,为下一步的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据北京晚报报道,身份证号码制度的建立对财政部门和纳税人都不利。对于财务部门来说,可以通过一个个人识别号,慢慢方便地了解纳税人的缴费信息。对于一个人来说,一年交多少税,享受什么基本权利和社会福利,也是好的汇票。“更重要的是,在一系列税收改革中,政府增加了对支出的法律责任。未来信息平台建立后,可以根据识别号确定一个人对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支付等支出的法律责任,有利于政府统筹收支。”

据悉,2014年以来,司法部税务行政司已经成立了一个税制改革小组,旨在研究税收分类和综合征管的必要性。

一位接近税务系统的公民研究说,随着税收征管法的推广,税制改革法的源头将在最慢的月份出台。“当然要逐步完善自己的涉税信息。税法的来源也是在这种大规模的个人合理避税下的明确简化。”人们说。

有记者了解到,准备逐步建立全面性和分类性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度,要综合计算所有个人收入,考虑支出后给予扣除,也要求一人在年初向税务机关申报所有收入。

据《北京晚报》报道,通过一人举报信息,可以了解纳税人在不同周、不同地点的缴费信息,便于决策部门考虑个人税收、制度制定等各个方面。虽然会涉及很多部门,但这是个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方向。

这种观点也得到了石全文的认可。

他认为,涉税信息系统无法建立的主要原因是各部门没有达成一致。但是,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信息化税收试点的目标要求,税收征管法公共服务体系改革的思路不会改变。通过税收征管法,所得税的比重将逐步提高,尤其是个税改革的方向也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