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避税方法」问:建设单位奖励轿车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2024-04-29 20:34:55
[谜题]
建设单位奖励我单位第一辆商业价值54万元的跑车。我的单位应该如何处理账目?涉及哪些税收问题?
[解决方案]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手册——会计科目和主要会计处理
6301非营业收入
1.本课程审计企业发生的各类非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非货币性资本交换收益、债务重组收益、中央政府补贴、利润总额、捐赠收益等。
会计处理如下:
借款:人民币54元
贷款:业务外收入-捐赠收入54。
《增值税组织法》法律法规第十三条规定,该法第五条所称的额外费用包括各种实物财产的利息、支出、基金会、代收费用、返还收入、奖励费、违约费、滞纳金、延期付款贷款、赔偿金、代收款项、预付现金、罚息等额外费用,但不包括中央政府基金会或以下列场所名义收取的行政服务费: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能够以货币和非货币方式从各种可能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总收入。包括:(8)接受捐赠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法》第二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捐赠收入,是指企业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取得的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金。
接受捐赠收入,并根据接受捐赠资金的具体年份确认收入的实现。
国家研究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企业取得个人财产转让及其他收入个人所得税困难的新闻稿(国家税务总局
我局2010年第19号新闻稿第1条规定,个人财产(包括各类资本、股份、物权等)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难以支付的应付款收入等。,无论以货币或非货币方式,均应在本年度内重复用于计算和缴纳企业个人所得税,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条规定,本新闻稿自发布之日起30天后生效。从2008年1月1日起至本新闻稿发布之日止,上述所得计算所得已连续5年计入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如何合理避税本新闻稿发布后,未计算缴纳的应纳税所得额应重新作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
《车船税法》(2011年第43号总统令,2001年1月1日起实施,如何合理避税)第一条规定,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率表》中规定的车船(以下简称土建)的任何人或管理人员,均不得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
附件:车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商用车【按涡轮转子功耗(排量)播种】1.0升(含);计税单位:汽车;年度标准税额:60元至360元;备注:经批准的货物总数为9(含)件,如下所示。
税目:1.0升至1.6升(含)的商用车【按涡轮转子功耗(排量)播种】;计税单位:汽车;年度标准税额:300元至540元;备注:经批准的货物总数为9(含)件,如下所示。
符合规定,你公司提供纺织劳务取得建设项目单位奖励跑车,属于额外费用,应予支付
。同时,捐赠的跑车收入按收到捐赠资金的年度确认,人民币增加计入“业务外收入”科目,涉及
本年度计入确认收入的计算和支付应重新使用
。接受捐赠后,需要按照税目税目表中相应的国际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