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能合理避税」“营改增”再扩围后税收征管相关事项明确

2024-05-14 01:49:56

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的规定》

《关于税后申报有关事项的新闻稿》,其中规定了“营改增”后铁路运输和邮政行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并明确规定了纳税申报有关事项。

《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提供邮政公共服务的中国邮政企业集团所属邮政企业,经省级财政、税务部门批准,可以审批

,其分支机构的预征税率由省级税务业务的同级财政部门确定。这种必要性也简化了邮政企业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分支机构的一般纳税认定、分支机构的纳税状况如何转移以及政府分支机构的纳税期限。

《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简化了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问题,明确规定了一般税款的认定、纳税期限、如何转移分公司的预缴税款状态以及一般分公司的可能性防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增值税变更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新闻稿》规定了三个方面的细节:一是新纳入“营改增”改革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的纳税申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32号新闻稿的有关规定办理;二是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32号新闻稿》中铁路运输费用结算收据的概括明细;第三是具体

在过渡期内,仍可按时抵扣的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回单的函件仍可作为其他纳税申报资料提交。

据了解,此次改革涉及纳税企业2.06万家,其中铁路行业1200多家,邮政行业近3000家。截至目前,“营改增”扩大后的第一个审批期即将到来。铁路运输、邮政企业虽然人口少,但是集中度低,组织层次少,财务审计比较简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货运劳动税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邮政行业的制造、经营、管理和娱乐活动主要发生在省内以下邮政公司,而邮政企业的内部大宗采购大多集中在省内以下公司,而应纳税所得额主要体现在市内以下公司,邮政企业长期存在进口与销售项目不匹配的现象。因此,邮政企业由以下省级企业预付增值税,由省级企业汇总。考虑到如何合理规避各省市企业的货运量,且盈利战斗力差异较小,为保证预征率的设置符合各省市的具体情况,需要明确规定邮政企业分支机构的预征率由省级税务师的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局长还介绍说,这次出台的政策明确规定了如何合理避税,确定铁路线路总公司的业务范围。铁路线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提供铁路线路运输服务和与铁路运输相关的专项公共服务,实行汇总纳税。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现行增值税的明确规定在当地核定缴纳。铁路线路公司及其附属运输企业的总营业额,以及旅客、托运人、收货人和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提供铁路运输和特殊公共服务的收入,可以合理避免。考虑到铁路建设基础将由司法部返还给铁路线路总公司,为方便运营,明确规定铁路建设基础不预征,铁路线路总公司在收税时缴纳增值税。